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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漏水两月水费九千多 鼓浪屿一花园别墅收到“天价”水费通知单

原标题:水管漏水两月水费九千多 鼓浪屿一花园别墅收到“天价”水费通知单

水管漏水两月水费九千多 鼓浪屿一花园别墅收到“天价”水费通知单

海峡网1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文/图)近日,天价鼓浪屿一名市民收到一张水费单,水管水费墅收让她瞠目结舌,漏水两月两个月用水2000多吨,千多水费9400多元!鼓浪少了一个小数点?屿花园别并没有,这张“天价”水费通知单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到水

细查之下,费通原来是知单因为庭院的地下水管破裂,水“静悄悄”地流了两个月。天价

这位慌了神的水管水费墅收市民找到水务部门试图协调,但都被告知责任在住户,漏水两月该交的千多水费还是得交。“这钱不是鼓浪我不交,实在是屿花园别很冤啊。”面对催缴通知,她内心五味杂陈。

事件 水管漏水,两个月用水2525吨

鼓浪屿龙头路458号,是一栋花园别墅,目前,它是一座装修雅致的客栈,游客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然而,不久前收到的一张“天价”水费单,却让客栈的主人筱筱(化名)寝食难安。

12月12日上午,筱筱收到水务人员送来的一张水费通知单。“我打开一看,用水2525吨,水费要9400多元啊!当场就说是不是打错啦?水务师傅看了一下,也觉得不太合理,让我打电话核实情况。”这一问把她吓一跳,后台数据显示没错,“我让客服查了两遍,都没错。”

水务人员推测,水管漏水的可能性极大,然而到底是哪里漏,不得而知。“我们检查了每个楼层每一个角落,都没发现漏水,很奇怪啊。”筱筱马上联系水务师傅上门检查。“师傅检测发现水表没问题,水务的管线也没问题,他推测是我们自己安装的地下管漏水了。”

事不宜迟,筱筱立即让水电师傅上门查找原因。师傅撬开庭院花园里一张花架底下的木地板,用铁锹往下挖,不一会,露出白色的管线,一股水柱喷涌而出。根源终于找到了,师傅及时更换了一小段水管,水止住了。筱筱跑上楼查看电表,指针果然慢了下来。

回应 水务部门说表后管应由用户负责

“师傅说,是因为地下水管接口脱胶破裂引起的漏水,水都流到地下去了,难怪我们发现不了。”筱筱认为,如果水务人员及时发现水表异常,也不至于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两个月抄一次表,如果不及时发现告知我们,就算漏水了我们也不知道啊,谁天天盯着水表看”。

筱筱说,这房子是2010年租来的,当时是毛坯房,所有装修都是她一手操办,水管是在五金店购买的。“合同写了我们进行装修和维修,跟房东说漏水的事,她也觉得按约定她没有责任,让我们自己解决。”

筱筱觉得是水管安装和水管质量的问题,“但是都过这么久了,早就过保修期了,人家不会管”。

筱筱找到水务部门试图协调,但都被告知责任在住户,该交的水费还是得交。“这钱不是我不交,实在是很冤啊。”面对催缴通知,筱筱内心五味杂陈。

导报记者就此向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对筱筱的遭遇,该负责人表示理解。但其表示,依据相关规定,水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只及于“表前管”,至于表后管,均由用户自行安装,其维修等责任也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律师说法

“天价”水费单到底该谁担责?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物维修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房东与租客筱筱约定了房屋装修和维护均为承租方负责,房东交付的亦是毛坯房,这属于“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房东无需承担责任。同时,本案还涉及供水合同的法律关系问题。漏水后,若水务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用水者未能及时减少损失的,则对进一步扩大的损失部分,应由水务公司承担。

此外,若是装修公司装修不当导致水管破损,则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若是因水管质量问题引发,可向水管生产厂家追偿。若是因水管老化导致漏水,且已超出质保期的,则应由住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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