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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巢湖市分公司被罚21万!相关负责人被处分

近日,中国责人从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获悉,人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财产巢湖赔偿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保险被罚被处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市分规定,该行被罚21万元。公司关负

秦小祥,中国责人时任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人民负责监控督导理赔工作,财产巢湖对人保财险巢湖分公司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被罚被处赔偿义务问题,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市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公司关负第一百七十一条的中国责人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人民

邾海峰,财产巢湖时任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理赔运营中心副主任,负责理赔最终核赔,对人保财险巢湖分公司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问题,承担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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