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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工会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一函两书黔西南州总工会、州工障劳州中级人民法院、推合法州检察院、进运州人社局联合作出部署,用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全州各级工会充分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度保动着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函两书

  “一函两书”是州工障劳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推合法简称。“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进运“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用制“一函两书”制度重在源头预防,度保动目的权益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函两书

  按照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的有关要求,全州各级工会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吸纳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加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选好配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按照要求加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和监督员培训,充实壮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工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提醒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严格依法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涉及劳动法律监督的重大事项,或者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困难的,下级工会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各县(市)总工会要统筹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敢于为基层工会履职撑腰壮胆;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同其它相关工作的贯通协同,对在信访接待、舆情调查、法治体检等发现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以“上代下”发放提示函和意见书。

  各县(市)总工会借助推行“一函两书”,组织广大乡镇(街道)、村级工会、企业工会等基层工会重点学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一函两书”,向基层工会讲清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一函两书”适用范围和情形、“一函两书”制发流程,法院、检察院、人社、总工会等部门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向基层工会提供的支持等等,掀起基层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的热潮。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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