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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

  近日,广电广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总局准《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和《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等三项标准文件,发布范并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电视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编号为GYT 360-2022)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的和网构成和使用规则,包括视音频内容标识规则,络视视音频内容标签结构及标记原则,听节属性类标签、目内内容类标签及补充类标签的容标结构、标记规则等。识标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的签规交换(不涉及版权)、共享和资源特征信息描述。项行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业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电广播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局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编号为GYT 361-2022)规定了电视播出节目信息的即时传输方式、接口和数据格式。适用于电视播出机构播出节目信息的即时传输和应用,以及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研发、运行和维护。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格非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广恒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编号为GYT 362-2022)规定了双声道立体声和5.1声道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集。适用于双声道立体声和5.1声道环绕声音频系统(设备)的声音质量主观评价,也可用于感知音频质量客观测量。

  起草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2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和《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360-2022《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

  GYT 361-2022《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

  GYT 362-2022《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www.nrta.gov.cn)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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