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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上半年各派驻(出)机构共立案84件84人

派驻监督全覆盖 不断释放改革效能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派驻(出)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全市比例超五成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派驻监督是厦门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市上厦门市各级纪委派驻(出)机构坚持与改革同行、半年与时代同步,各派共立不断深化“三转”,驻出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机构聚焦关键少数,案件创新工作方式,厦门不断擦亮“探头”。市上今年上半年,半年全市各派驻(出)机构共立案84件8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各派共立占全市处分总人数的驻出近4成。

强化派驻意识 聚焦“关键少数”

不久前,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属9个自然资源所的案件55名非在编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人员占所有人员的厦门比例达59%。

原来,今年4月,驻局纪检组在核查反映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人员有关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该所存在一线工作人员轮岗力度不够、本地非在编人员管辖着本区域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等现象,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问题。6月,驻局纪检组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向局党组提出轮岗建议,局党组采纳了纪检组的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对此,全市各派驻(出)机构不断强化派驻意识,牢记职责定位,积极适应当前新体制、新机制,把提高监督效能作为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的有力抓手,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

一方面,构建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的监督体系,严格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准确厘清与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关系,把不该管的移交给驻在单位,监督力量向监督执纪问责再聚焦,不断树立“派”的权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内容宣讲,引导驻在单位党组织转变观念,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履职尽责。

针对派驻(出)机构人员少、监督单位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全市各派驻(出)机构聚焦“关键少数”,以驻在单位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为重点,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上半年共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2091场223869人次,廉政谈话2191人次,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340件。

不仅如此,厦门市在推动机关纪检组织全设置、纪检委员全配齐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建设,推行机关纪委实体化建设,要求纪检工作有部门依托、有配备或指定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并对机关纪委开展监督检查、信访件办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动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过去,我们在开展监督执纪中还存在不知道怎么抓、怎么干的问题,现在有纪检组手把手指导,工作既有底气,又有方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书记蔡少平深有体会地说。今年上半年,驻局纪检组与局机关纪委、各级纪检委员联合查办各类信访举报、上级督办件15件,通报3人,约谈提醒5人次。

从“有形”到“有效” 监督“探头”越擦越亮

改革不是一蹴而就,新起点呼唤新作为。

全市各派驻(出)机构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动“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从权力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的岗位和部门入手,围绕“落实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践行‘两个维护’、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监督重点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将监督嵌入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

同时,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强化正风肃纪结合起来,全方位加强“政治体检”,充分运用谈话函询、调研走访、案件办理、群众举报等渠道获得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提高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例如,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完善一线跟进方式方法,实施精准项目监督,近两年来实现廉政风险“零事故”。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建立廉政档案2054份,并以被监督单位、监督事项、落实主体责任事项等要素区分,建立监督查询平台,带动日常监督横到边、纵到底、全面覆盖。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情况,建设派驻组各监督单位负面问题清单,探索“带着问题清单”列席各监督单位半年廉政分析会,有针对性地要求各单位完善自身政治生态建设。

好做法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各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73件73人,立案审查的科级以上干部案件数量占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总数的54%,责任追究11件11人,占全市责任追究案件立案总数的60%以上,监督“探头”越擦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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